教学工作通报
2018年第124期
关于做好智慧教室、书画教室使用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全体教师:
学校于2018年上学期新建了1间智慧教室,鼓励教师探索信息化课堂教学,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;学校于2016年在东西校区新建了6间书画教室,以加强师范生书法技能训练,提升师范生教学基本功。为了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,促进教育教学改革,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确保此两类教室的使用效率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教室使用范围和工作量计算
(一)智慧教室
1.使用范围
智慧教室为东校区理科楼南610(50座)。主要用于小班化混合式教学改革,如翻转课堂、研讨(探究)式互动教学、基于问题(或项目)教学,以及其他类型教学模式的探究课程。
2.教师补助或工作量计算
(1)“卓越教师培养计划”实验班。按200元/课时标准给予任课教师课时补助,补助从所属学院卓越教师项目经费中开支。
(2)其他教学班。按每课时×3的标准计算任课教师年终教学工作量(重复课不打折)。
(二)书画教室
1.使用范围
东校区书画教室为理科楼南605(25座)、607(25座)、609(25座),西校区书画教室为外语楼814(25座)、816(25座),主要用于师范生“三笔字”(粉笔、硬笔和毛笔字)教学或课后“三笔字”训练。书画教室桌椅数量有限,每次上课、练习人数不超过50人。
2.教师补助或工作量计算
(1)上课。按每课时×2的标准计算任课教师年终教学工作量(重复课不打折)。
(2)课后指导。按100元/课时标准给予指导教师课时补助。指导“卓越教师培养计划”实验班的,补助从所属学院卓越教师项目经费中开支;指导非“卓越教师培养计划”实验班的,补助由指导教师所属学院申报,教务处核准,从技能训练费中开支。
(三)教室管理人员补助
属“卓越教师培养计划”实验班使用的,补助从所属学院卓越教师项目经费中开支;属非“卓越教师培养计划”实验班使用的,由相关部门申报,教务处核准,从技能训练费中开支。
二、教室使用安排
由于智慧教室为试点使用期,本学期不考虑整体迁移上课。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内容需求,自愿申请,选取适当课时在智慧教室进行体验式课程教学,可采取调换上课地点方式申请使用(至少提前三天申请,双休日除外),申请表见附件1.
书画教室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内容需求,可自愿申请上课,也可申请课后书法指导使用(至少提前三天申请,双休日除外),申请表见附件2.
附件1.衡阳师范学院智慧教室使用申请表
附件2.衡阳师范学院书画教室使用申请表
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
2018年10月18日
附件1:
衡阳师范学院智慧教室使用申请表
申请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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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教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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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名称及 课程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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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课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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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课时间 (周次/节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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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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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单位 负责人意见 |
签 字(公章) 年 月 日 |
教务处 审批意见 |
签 字(公章) 年 月 日 |
信息与网络中心审批意见 |
签 字(公章) 年 月 日 |
注:1.此表一式两份,教务处和信息与网络中心各留存一份。 2.申请老师务必全程在场,督促保持教室卫生并在活动结束后关好门窗。 3.信息与网络中心根据活动时间,提前做好安排。 4.教室使用申请至少要提前3天进行。 |
附件2:
衡阳师范学院书法教室使用申请表
申请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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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教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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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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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途 |
课堂教学£ 课后书法指导£ |
使用时间 (周次/节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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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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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单位 负责人意见 |
签 字(公章) 年 月 日 |
教务处 审批意见 |
签 字(公章) 年 月 日 |
信息与网络中心审批意见 |
签 字(公章) 年 月 日 |
注:1.此表一式两份,教务处和信息与网络中心各留存一份。 2.申请老师务必全程在场,督促保持教室卫生并在活动结束后关好门窗。 3.信息与网络中心根据活动时间,提前做好安排。 4.教室使用申请至少要提前3天进行。 |